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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06-29 关注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了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要求,规范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化、公正化和科学化,参考《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19〕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

  三、政策主要内容

  本政策包括七章共四十条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政策依据,解释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含义,说明经费支持方式。

  第二章 各方职责

  参照市文件,明确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各个实施主体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

  第三章 项目立项

  明确项目征集、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审批、合同签订、经费下达等项目立项各环节的详细规定。项目立项专家评审会由区科技部门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实施,项目组织单位提供协助。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明确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管理、项目过程检查、项目合同内容变更的详细规定。

  第五章 经费管理

  明确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荔湾区科学技术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项目验收和终止

  修订了项目验收和终止的一些详细规定。项目验收专家评审会由区科技部门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实施,项目组织单位提供协助。对于逾期未申请验收或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根据项目实施、验收的情况,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该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新申报区科技计划项目。增加了区科技部门强制终止项目的情形,对于逾期未申请验收且合同期满后半年内仍未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的,或者二次验收仍不通过的,该项目由区科技部门研究决定强制进入终止程序。

  第七章 附则

  明确本办法的实施有效期为五年,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