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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启动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院士创业项目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量:20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15/2020-04-17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启动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院士创业项目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领军人才、院士创业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6〕31号)、《广州开发区创业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穗开科人办〔2016〕2号)、《印发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引进院士专家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开管办〔2013〕3号),我局将于2020年4月15日启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院士创业项目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兑现工作。

  请符合兑现条件的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院士创业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按照《申请广州开发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办事指南》要求,于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至4月17日(星期五)将有关材料上传系统,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面材料,办理资金申请手续。

  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邮箱:zcdx@gdd.gov.cn

  区科技局联系人:孙宏艳,联系电话:82113490区科技局举报电话:82118676,投诉邮箱:jc@gdd.gov.cn

  附件:申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办事指南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申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6〕31号)

  2.《广州开发区创业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穗开科人办〔2016〕2号)

  3.《印发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引进院士专家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开管办〔2013〕3号)

  二、申请条件

  经认定的区科技领军人才、区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及院士创业项目在申请补贴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场地补贴(创业载体租金补贴):

  (一)申请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内。

  (二)区科技领军人才、区创业领军人才已经区科技部门立项,且不存在未完成项目而提前终止扶持的情形。

  (三)有实际场地租赁行为、未享受直接免租或使用自有物业作为办公场地。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创业载体场地租金补贴(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补贴期限为3年;院士创业项目可享受最大2000平方米、最高五年期租金补贴。享受租金补贴的场地不得转租,每次申请补贴不少于6个月。享受租金补贴的场地不得转租。已享受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场地补贴及其他场地补贴的企业,按照同一事项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场地补贴标准如下:

 

 

场地类型

补贴标准(单位:元/平方米/月)

2014.4.1-

2018.8.31

2018.9.1-2

019.06.30

2019.7.1-

至今

 

创新基地

服务楼

25

45

45

A-G区

30

40

40

 

创新大厦创意大厦

无吊顶

29

40

40

有吊顶

35

45

45

 

 

 

科技企业加速器

一至三期

二层以上

 

20

 

20

 

36

一至三期厂房首层

 

20

 

20

 

38

其他

20

20

20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园区管理部门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补贴期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5.租金发票(复印件)。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扫描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非三方监管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联系电话:82113490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下载《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申请表》,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