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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就业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表于:2020-02-18 关注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加强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就业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我局拟定了《加强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就业服务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区人社局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附件:加强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就业服务若干措施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1日


       (承办科室:就业与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81378290)



附件

加强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就业服务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荔湾区各企业有效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产。现就做好2月9日24时后全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用工保障和就业服务,制定若干工作措施如下:


  一、开展企业复工情况摸查,引导企业做好员工分期分批返岗。

  全面摸查辖区内企业节后用工情况。通过在就业工作业务群、区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加强宣传,以及各街道推送企业用工返岗情况调查问卷微信二维码给辖内各企业填报等方式,广泛摸查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用工需求。引导企业做好员工返岗排查登记,督促指导企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生产轻重缓急需要,合理制订复工生产计划,做好员工分期分批返岗安排。


  二、建立供求信息台账,加强辖内用工余缺统筹。

  通过企业摸查、用工监测和招聘信息收集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内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供求信息台帐,加强企业用工统筹和调剂。一方面,联合街道和社区开展失业人员摸查,摸清掌握辖内亟需就业的各类群体特别是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的人员动态情况,建立失业人员信息台账;另一方面,在广泛摸查企业用工需求的基础上,精准掌握辖内企业复工计划和用工需求,特别是掌握受疫情影响暂不能返岗造成用工缺口的企业岗位信息,动态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台账。


  三、做好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

  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加强重点用工企业监测和服务,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密切关注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后招用工状况,特别是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分类指导,优先解决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等相关企业的用工招工实际问题,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相关生产企业尽快复工。通过优先发布用工信息、设置重点用工企业网络招聘专栏和余缺调剂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协助企业跨区域招聘,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流通。


  四、加强网络招聘服务,开展“不见面”就业服务。

  全区暂停举行现场招聘活动,区人社局通过网上招聘会形式提供招聘服务,拟于2月12日、2月20日、2月27日、3月8日、3月20日、3月30日分别举办网络招聘会活动。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可关注“荔湾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广州荔湾发布”微信公众号参加;广大求职者可以在该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求职信息和查询岗位信息,自行联系用人单位应聘,或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根据求职意愿、工作履历等情况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


  五、加强技能人才有效供给,鼓励企业多渠道招才引智。

  根据中央和省市防控工作部署,暂停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鼓励辖内7所公办职业技能培训院校积极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加强技能人才有效供给。鼓励辖内技工院校学生志愿参加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培养输送高质量技能人才。如企业有相关技能人才用工需求,引导和促进用工企业与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对接,多渠道招才引智。


  六、加强异地劳务对接,提高劳务输入的组织化程度。

  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地的沟通对接,更好满足用工单位的招聘需求。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毕节市七星关区、金沙县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推进对口帮扶地与我区劳务对接工作,引导有意愿到我区就业的当地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不能返岗的人员到我区企业实现就业;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心对接异地人力资源市场,通过网络对接等方式,在各地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我区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异地务工人员到我区企业实现就业,进一步保障辖内企业的用工需求。


  七、做好企业用工指导,鼓励企业“一企一策”解决用工需求。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用工指导,通过荔湾区政府网、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及企业服务QQ群等平台,发布企业关心、关注问题的政策解读,对疫情涉及的劳动报酬支付、医疗期计算、休息休假安排等问题做好政策指引,为企业合理安排用工和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提供政策支持。对于因疫情影响员工暂不能返岗造成用工缺口的企业,鼓励企业通过人员调剂、分期分批安排复工生产、集中生产集中休息和非全日制用工等方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一企一策”解决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