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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申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13 浏览量:223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1-10/2020-02-1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 资助金额 :
      6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申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开管办〔2016〕29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穗开管办〔2016〕29号文生效期间(2016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发生的留学人员企业场地租金

  (由于涉及政策修订及延续性问题,租金发生日期可追溯至2015年1月1日)。

  (二)留学人员是指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两年以上,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并经本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员。

  (三)留学人员企业是指留学人员本人申报的首家在区级孵化器内租用场地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园企业:

  1、留学人员创办并持有50%以上股份;

  2、留学人员个人或团队持有35%以上股份且持有股份的留学人员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四)区级孵化器是指经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

  (五)申请该项补贴的留学人员企业属在园企业,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须在本区,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2、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范围,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3、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4、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对留学人员本人申报的、在区级孵化器租用场地的首家企业予以租金补贴:租用200平方米及以上场地的,每年给予3万元租金补贴,连续补贴2年;租用200平方米以下场地的,按其租赁场地面积的5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5元,连续补贴2年;租期少于2年的,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补贴。满2年可以一次性申请2年补贴。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4、近期税务银行缴款电子回单或有关申报凭证(近期一般指上月,如无可追溯至最近一次;如无缴纳应提供说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近期财务报表原件(如无审计报告,至少应提供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期一般指上月,如无可追溯至最近一次,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7、租用场地1年以上(含1年)租金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8、留学人员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颁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11、验资报告或其他股权构成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32290813 邮箱:gz_torch@126.com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周 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8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并下载填写《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申报进程

  2020年2月10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0年2月24日前,工作人员网上审核确认;

  2020年3月2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