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2019年度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申报指南

申报已结束2019年度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量:19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人社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1-03/2020-03-15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4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19年度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穗增组通〔2019〕46号)。

 

  二、评选奖项类型

  增城区高层次人才奖共分3个层次,分别为杰出人才不超过3名(可空缺)、优秀人才不超过10名(可空缺)和青年后备人才不超过5名(可空缺)。

 

  三、评选的范围

  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址位于增城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含党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评选对象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中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领域优秀人才,评选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四、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申报必要条件。

  1.评选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管理层人员。

  (2)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的其他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应属人才评选时的专业领域。

  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

  (3)中央和省市单位驻本区单位人员。人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当前正在承担区本级科技项目或本区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者合同书中列前五位的人员,具体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申报人需征得合同书中除本人外其他四名人员的同意)。

  ②当前正在担任本区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③所在单位与本区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机构,申报人担任全职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4)柔性引进人才。不受户籍,人事关系等限制,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或成果要求,与本区区属用人单位约定1年以上服务期限,并明确在本区服务次数(时间)。所研究项目需获得区级以上科技、产业专项支持,且所获立项扶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审核)。

  2.遵纪守法,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4.杰出人才申报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优秀人才申报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后备人才申报年龄不超过45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高层次人才申报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在本区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2.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为本区科学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3.在本区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其他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三)增城区高层次人才的评选标准。

  1.杰出人才评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为本区做出重大贡献,或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巨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国内相关业界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杰出人才。

  2.优秀人才评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或为本区做出较大贡献,或拥有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较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省内相关业界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青年后备人才评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处于市内先进水平,工作成绩显著,或拥有水平较高的技术项目且项目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市内相关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后备人才。

 

  五、荣誉及奖励

  (一)授予人才荣誉。分别授予增城区杰出人才、增城区优秀人才和增城区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证书》。

  (二)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人才奖励。

  (1)奖励金额。杰出人才50万元,优秀人才2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10万元。

  (2)发放时间。评选成功后即可发放。

  (3)发放形式。一次性发放。

  2.住房政策,以下两项优惠政策二选一。

  (1)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标准为:杰出人才150平方米,优秀人才100平方米,青年后备人才85平方米。

  (2)不选择人才住房者,可申请领取购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标准为:杰出人才150万元,优秀人才6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30万元。

  3.子女入学支持。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40%的资助,资助总额标准为:杰出人才最高20万元,优秀人才最高1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最高5万元。

  4.个人贡献奖励。按奖励年度人才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奖励总额标准为:杰出人才最高200万元,优秀人才最高10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最高50万元。

  5.科研学术资助。具体包括举办学术会议补贴、参加学术会议补贴和发表论文奖励。原则上,管理期内累计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直至其就业。

 

  六、申报材料

  (一)资格认定材料。由申报单位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单独装订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如属于审计报告,应附1份原件)。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及所属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地点。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同时,申报单位需填写《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表2),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均送至受理地点。

  1.《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申报书》;

  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申报人在增城工作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

  (4)申报人所获的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5)申报人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6)申报人代表性论文证明材料;

  (7)申报人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材料;

  (8)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申报单位标准制定及新产品/装备/工艺/材料等证明材料;

  (10)申报单位获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11)申报单位研发机构建设证明材料;

  (12)申报单位在国内外行业领域排名情况证明材料;

  (13)申报单位对增城经济产业及其他领域发展推动作用证明材料;

  (14)申报单位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15)与申报书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

  以上有关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在非科研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可不提供。

  (二)申请奖励发放材料。

  1.《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奖励申请表》(原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学籍证明和学费发票(申请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时提供,如不申请则不需提供)。

  3.个人计税年薪证明和奖励年度纳税证明(原件,申请个人贡献奖励时提供)。

  4.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不在本区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人才,需在每年申请待遇发放时提供一次)。

  5.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供,如不申请,可不提供)。

  6.本人银行卡卡号。

 

  七、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

  (三)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评审。

  (四)复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五)公示。复审名单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认定成功。公示无异议后,人才认定成功。

 

  八、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

 

  九、受理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403室。

 

  十、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20-26221396。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0-32829438、32829816。

 

  十一、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奖励补贴的,对奖励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计入不良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入选我区高层次人才后,我们会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管理期5年。高层次人才在管理期内离开增城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管理期过后,符合条件的人才继续保留增城区高层次人才的荣誉称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