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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白云区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根据《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云委〔2016〕12号)和《广州市白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云组通〔2016〕16号)文件精神,结合白云区人才工作实际,自2016年起,5年内共支持10名创新领军人才。现将2019年白云区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化妆品、皮革箱包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汽车、精细化工、文化创意等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内,重点引进、扶持2名创新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我区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单位是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区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高端创新人才。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2016年12月10日后),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入选创新领军人才后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现(拟)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和充足的研发费用投入,能为入选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保障。
三、相关待遇
(一)专项人才经费资助。给予2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入选创业领军人才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生活补贴和工作支出。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在评审通过且人员到岗后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工作支持。对入选人才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按照《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府〔2015〕13号)相应细则进行奖励。鼓励支持入选人才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创新领军人才。
四、申报材料
(一)《2019年广州市白云区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除护照外需同时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合同需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及社保缴费历史明细;
4.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未正式到岗者除外);
5.国内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缴税证明、工作合同等;
6.近五年来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部分资料页数较多时,可摘取证明材料中的首页、关键页、具有申报人名字信息页及有效盖章页);
7.近五年来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8.本人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
9.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是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需提交通过认定证明文件。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可以在白云区信息网(http://www.b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2019年广州市白云区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和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要在其申报书中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二)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编写页码和目录;电子申报材料应将装订成册的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合并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byrckf@sina.com。纸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区人社局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修改(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资格审核时需核对原件)。
(四)专家评审。区人社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无符合条件者可以空缺。
(五)社会公示。入选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y.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七)区委常委会审定。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八)颁发证书。区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入选人才颁发证书,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15日。
受理地点: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兴泰路28号,联系电话:35912661,邮箱:byrckf@sina.com。
七、有关说明
(一)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申报人往年已入选广州市白云区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领军人才相关项目的,或本年度已申报广州市白云区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相关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创新领军人才。
(二)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专项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细则所称的“创新领军人才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是指入选人才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198个工作日以上。在单位工作时间的考核,以出入境记录、人事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为准。
(四)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以及引进后在用人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外的研究机构或产业化公司工作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五)对入选者的有关管理考核规定见《广州市白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云组通〔2016〕16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