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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五项新政让医保待遇再提升

发表于:2019-11-27 关注 

晨报淄博11月26日讯 苯丙酮尿酸症、唇腭裂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再提升……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淄博医保出台落实五项新政,为更多参保人提高医保报销待遇。接下来,淄博将全面推进“全城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一窗办、网上办”服务,未来实现报销业务全市通办。

五项新政提升医保待遇

淄博市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孟庆木表示,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淄博市实际,积极完善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将苯丙酮尿酸症纳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患者需要食用特殊食品的纳入综合救助范围,18岁及以下报销75%,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18岁以上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1.2万元。二是将唇腭裂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病种付费方式结算。三是将脑瘫、自闭症儿童保障范围扩大到17周岁,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门诊医疗费用按照门诊慢性病待遇报销。四是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待遇水平,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五是提高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10万元以下提高到60%,10万元至20万元提高到65%,20万元至30万元提高到70%补偿,30万元以上提高到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

确保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

发布会通报,市医保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安排部署,积极完善政策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医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开展了“贫困人口未参保人员2019”专项行动,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一是提高贫困人口门诊和大病保险待遇。完善贫困人口倾斜政策,门诊医疗费用900元以下享受门诊统筹待遇,900元-4200元按55%报销比例补偿,超过4200元以上部分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6000元降至5000元。二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提高到75%,30万元以上提高到85%,取消最高支付限额。使用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60%。三是加大医疗救助保障力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三项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再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助。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偿保险“五重保障”后,个人负担比例不超过10%,且超过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支付限额2万元,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

今年以来,淄博市医保局贯彻国家、省医保局部署工作要求,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作为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细则,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淄博市医保局先后组织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风暴行动”、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等,集中力量重点查办一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截至10月底,实现对4941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的全覆盖,共暂停医保服务协议90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5家,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已经形成。

未来报销业务将全市通办

在落实省医保局十二条便民惠民措施的基础上,淄博市推出手工报销全城通办、增加市外转诊医院数量、简化转诊办理手续等十项便民惠民措施,在所有医保大厅实行综合柜员制服务,实现50项业务窗口一次办结;市外转诊医疗机构由原来的8家增加到20家,对患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法定传染病等重大疾病需市外转诊住院治疗以及急诊市外住院治疗的实行备案制管理。提升异地就医服务保障水平,69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卡通行”,异地就医更加便捷。

接下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研究医疗保障便民惠民新举措,全面梳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完善每项业务办理流程,统一业务操作规程,同时,将研究所有医疗保障待遇支付业务全市通办的路径,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医保”,全面推进“全城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一窗办、网上办”服务。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