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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量:3437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对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示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关于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8〕91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16号)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专家组评审、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环节,现将拟支持的项目名录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拟支持项目名录

  珠海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5日

  (联系人:谭惠仪;联系电话:2605685)

政策依据

2014-04-09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