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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 开发区申请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量:22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10-14/2019-10-18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黄埔区 开发区申请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工智能办公用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在库企业;

  (二)必须是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2018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设立,且在政策有效期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专指货币出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按出资时间当天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核算);

  (三)应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或签订项目承诺书;

  (四)租用或购买的办公用房在区内;

  (五)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于办公的,企业须承诺补贴期限内办公场所不对外转租、分租,不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

  (六)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于办公的,企业须承诺10年内办公用房不对外转售、分售,不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

  (七)近3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和区等各级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八)特殊说明:

  1.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从区外迁入的企业,在本区新增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参照新注册企业给予补贴(新增营收以企业迁入当年在迁出区对应的数据为基数);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在库机构类型的单位不享受本项政策。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业务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一)对新设立的人工智能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折算为人民币核算),经登记入库,在区内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在区内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及配套用房,如食堂、车库、仓库等)购买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三)从首次满足扶持条件的年度起算,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本章的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实际租赁期限以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上时间为起始计算,不满一个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时间计算。企业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达到补贴条件的,即可享受本资金补贴。

  本企业享受过区内各部门场地补贴的,需提供相关记录或情况说明,并在申请相应的补贴金额中进行核减。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申请表》(该表包含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以下两项材料之一:

  (1)对新设立的人工智能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2)从区外迁入的企业,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在本区新增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5.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单位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正式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如未签署的则无需提供);

  7.根据申请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租用办公用房: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2)购置办公用房:房产购买合同、房款支付凭证、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3)本企业享受过区内各部门场地补贴的,需提供相关记录或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并进行核减。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2118897、82111943(产业处)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并下载填写打印《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第三方机构评审-区科技局审定)通过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