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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资讯 | 7分钟,了解近期最新的科技动态(8.17-8.23)

发表于:2019-08-23 关注 

要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今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将审议多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包括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等。

商务部:六成消费发生在夜间

商务部关于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有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商场每天晚上18时到22时的销售额占比超过全天的一半。

32宗港资项目落户广东肇庆 计划投资额近500亿元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城市的广东省肇庆市,8月20日在肇庆新区商务中心举办2019肇庆港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签约项目32宗,计划投资总额482亿元。其中,投资超10亿元的项目达8个,既有雅居乐集团投资300亿元在肇庆新区打造的港式社区肇庆香港城项目,也有投资35亿元的肇庆奥士康科技产业园项目等。

中国机器人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市场规模将达到86.8亿美元

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19》显示,2019年,全球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294.1亿美元,2014年至2019年的平均增长率约为12.3%。2019年,中国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86.8亿美元,2014年至2019年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9%。其中工业机器人57.3亿美元,服务机器人22亿美元,特种机器人7.5亿美元。

华为将围绕容量、覆盖和成本三方面帮助运营商加速5G商用

华为无线网络产品线首席战略官徐伟忠在“5G网络创新研讨会”上表示,华为将围绕容量、覆盖和成本三方面帮助运营商加速5G商用,此外,他还表示,当前全球5G发展正在大幅加速,到2019年底全球将有超过40个国家获得5G频谱,目前全球主要市场均已发布5G商用计划,到今年年底预计将有40至50个国家会发放5G商用牌照。

5G智能手机的全球销量预计将在2020年达到1.6亿

Strategy Analytics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如果5G在中国可以如预期的那样腾飞,5G智能手机的全球销量将在2020年达到1.6亿。华为具有绝佳优势占据中国5G智能手机大部分的销量,并重新获得其全球智能手机的地位。Strategy Analytics高级副总裁David Kerr称,中国预计将成为最大的5G智能手机市场,2020年5G手机销量可能达到8000万。

全球5G终端发布数量已达100款

GSA发布的《2019年8月5G生态系统报告》显示,全球宣布发布的5G终端设备数量达到100款。目前32个国家的56家运营商已经宣布在其现网中部署5G技术,其中39家运营商已经宣布推出3GPP标准的5G服务。


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工信部副部长:中国正在制定新一轮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政策

8月20日至21日,以“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服务型制造大会在河南郑州举行。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在大会上发表书面讲话称,当前正在制定新一轮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要把服务型制造放在制造强国的大格局中系统谋划。

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获批

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获批复。据了解,到2020年,深圳将建设国资管理体制创新先行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引领区、央地国资国企深度合作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先锋区,争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排头兵。将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公司,推动85%以上的国有资本聚集到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以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打造一批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力争形成1至2家世界500强企业和6至7家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2家市值超1000亿元的优势企业集团。

北京推出互联网信息、金融等八个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发布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商务局分别牵头制订了《科技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互联网信息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金融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文化旅游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医疗养老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专业服务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商业服务、交通运输、建筑服务等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资源税法草案: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停收水费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草案)》。草案规定,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草案还规定,国务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