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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申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聘用创业导师资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29 浏览量:132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7-26/2019-08-13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申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聘用创业导师资助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6〕31 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穗开管办〔2016〕31 号文生效期间(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9 日)聘用创业导师的创客空间;

  (二)申请该项资助的创客空间需经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且年度考核合格;

  (三)创业导师是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的创业成功的领军人才、本土企业家、天使 投资人、知名专家等,不包括申请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申请该项资助的创客空间已建立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

  (五)创业导师上年度服务满一年并经创客空间考核合格。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按照每位创业导师每年 1 万元的标准给予聘用创业导师的创业空间资助,每年每家创客空间不超过 10 万元。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 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聘用创业导师资助申请审批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4、创客空间聘用创业导师的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创业导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6、创业导师开展辅导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创业空间考核创业导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 3 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32290813 邮箱:gz_torch@126.com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周 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8 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 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 14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 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 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 http://zcdx.gdd.gov.cn 登录广州市黄埔 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 省略此步骤)并下载填写《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聘用 创业导师资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 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 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 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 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 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 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 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申报进程

  2019年8月13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19年8月27日前,工作人员网上审核确认;

  2019年9月3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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