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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征集“2019年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项目的函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7]24号),加快提升工业质量品牌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具有工业质量品牌相关研究及服务能力。
(二)研发类、试点示范类及基本建设类项目不属于本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项目原则上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
三、其他事项
请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2019年度质量品牌工作计划,于4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caojinlong@mit. gov.cn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依据实施方案、工作量及项目预算合理性择优给予经费支持,鼓励组织实施单位安排配套资金或出台相关政策。项目确定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工信厅财[2014] 17号)等文件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曹金龙,010-6820525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科技司,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