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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中心关于遴选2019年广州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数据采集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数据采集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企业数据采集处理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基于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平台和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完成每季度一次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广州样本约1700家)和每月度一次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广州样本约300家)数据采集的市一级层面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培训指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为区和企业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在数据采集工作开展期间,提供业务咨询和答疑;记录工作诉求并上报。
(二)数据催报工作。数据采集工作开展期间,汇总上报采集进度,督促企业和区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采集;
(三)数据审核工作。遵照数据随到随审的原则,根据相关工作制度的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审核。
(四)要求有两名人员驻场一年配合工作,并配合维护市级数据应用系统,提供相关资料印制及综合协调等服务。
四、经费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36万元人民币。
五、验收要求
受托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委托的工作,由市经贸信息中心组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六、提交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材料提交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19年4月11日17:30时前交至广州市经济贸易信息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陈晓梅,电话:8375702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市经贸信息中心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