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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关于遴选2019年市大型骨干企业数据采集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量:20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4-04/2019-04-11
  • 项目类型 :
      企业信息化建设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18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关于遴选2019年市大型骨干企业数据采集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市大型骨干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2019年市大型骨干企业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企业数据采集处理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基于省大型骨干企业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完成全市100家左右大型骨干企业的数据采集,每个季度采集一次,共四次,同时做好企业信息员通信费补贴发放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数据催报工作。数据采集工作开展期间,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督促大型骨干企业完成数据上报,统计、跟踪、汇总上报采集进度。

  (二)数据审核工作。按照随到随审的原则,根据《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统计制度》的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所有数据,审核完整性和逻辑性。

  (三)企业信息员通信费发放工作。按要求对完成填报问卷的企业每季度发放180元通信补贴费用,并做好发放凭证整理工作。通信补贴费用及发放过程产生的工作费用包含在内。

  (四)数据汇总整理及其他。

 

  四、经费

  本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

 

  五、验收要求

  受托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委托的工作,由市经贸信息中心组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六、提交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材料提交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19年4月11日17:30时前交至广州市经济贸易信息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陈晓梅,电话:8375702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市经贸信息中心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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