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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征集2019年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量:443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3-08/2019-12-31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征集2019年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及工艺,促进我市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中心现公开征集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适合在我市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主要应用于公共机构、建筑、交通及工业等领域。

  (一)节能减排产品,包括节能减排设备装备、高效节能用能终端等。

  (二)节能减排技术,包括单一、系统性以及集成节能减排技术等。

  (三)节能减排成果,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工程、绿色建筑、检测认证、咨询服务等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节能减排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已投入批量生产,产品先进、成熟、适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各项主要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我市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二)节能减排技术: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知识产权明晰、技术经济合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在我市有成功应用案例或在国内有示范项目,节能减排效果显著(需提供实际节能减排效果证明材料),在我市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三)节能减排成果:2016年至今完成的相关课题研究、项目实施案例等,对同类业务具有借鉴示范作用;应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认可(须提供获奖或认可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依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各单位通过广州市节能信息平台公众侧业务申报的“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网站http://www.gzjnw.org.cn/)。申报单位须填写《广州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申报承诺》(附件1),填写对应的申报表(附件2-附件4),并按要求上传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各一份。

  (二)2018年已纳入《广州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及成果无需重新申报,如有更新可根据技术更新情况,填写《广州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更新表》(附件5),并按要求上传更新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各一份。

 

  四、相关管理

  (一)我中心将定时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开展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技术及成果将纳入《广州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推广目录》进行公开发布。

  (二)择优选取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在我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交流、节能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中展示和推广。

  (三)在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等实施节能改造过程中鼓励采用。

  (四)推荐给有相关节能减排技术应用需求的用能单位或新建项目单位采用。

  (五)推荐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

  (联系人:罗正锐,电话:83546631,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1505室邮编:510045,邮箱:luozhengrui@gz.gov.cn)

 

广州市发改委

2019年3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