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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2 浏览量:537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07-22/2016-09-0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现就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16年计划遴选支持200名。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推荐办法

  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平台分工进行。中央宣传部接受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教育部、科技部接受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国防科工局负责组织国防科技等领域人选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人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属地方、部门进行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所属用人单位,分别向相关平台部门进行申报。各省区市宣传、教育、科技部门分别组织属地用人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相应平台部门。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