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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硬举措确保减税措施落地生根

发表于:2019-01-30 关注 

税务总局硬举措确保减税措施落地生根


国家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

  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以“落实减税降费”为主题,重点介绍了2019年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特点以及税务部门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这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先手棋’,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促进‘六稳’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即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提高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标准进一步提高。

  “三加力”:即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最高可以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两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两统筹”:即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6个地方税种和两项附加的减征优惠,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同时,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税务总局在相关公告中就如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适用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政策在实施中实现简明易行好操作、新老衔接更便利。

  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作为一项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迅速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组,制定任务清单和作战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密集出台系列文件。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财税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4+1”系列征管文件,即同步出台了4个税收征管配套公告和1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综合性抓总文件,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落实要求。此外,抓紧实施培训辅导;加强减税政策统计核算分析;统筹督查考评压实责任。

险资进入资本市场道路铺就  股票投资比例加大可期

  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以“落实减税降费”为主题,重点介绍了2019年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特点以及税务部门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这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先手棋’,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促进‘六稳’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即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提高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标准进一步提高。

  “三加力”:即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最高可以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两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两统筹”:即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6个地方税种和两项附加的减征优惠,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同时,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税务总局在相关公告中就如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适用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政策在实施中实现简明易行好操作、新老衔接更便利。

  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作为一项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迅速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组,制定任务清单和作战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密集出台系列文件。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财税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4+1”系列征管文件,即同步出台了4个税收征管配套公告和1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综合性抓总文件,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落实要求。此外,抓紧实施培训辅导;加强减税政策统计核算分析;统筹督查考评压实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日前表示,为更好发挥保险机构投资者作用,维护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使用长久期账户资金,增持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拓宽专项产品投资范围,加大专项产品落地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研究推进保险公司长期持有股票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评价机制。对于保险资金一般股票和重大股票投资等,依法合规加快有关备案、核准工作。

  作为重要的长期资金之一,保险资金具有资金量大、投资周期长的优势。此次银保监会鼓励险资增持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一系列举措,在笔者看来,一方面有助于引导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提振市场信心;另一方面,有助于改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以散户为主这一投资者结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险资预期收益率。

  近年来,保险资金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中国银保监会1月29日公布的《2018年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显示,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为164088.38亿元,较年初增长9.97%。其中,银行存款24363.50亿元,占比14.85%;债券56382.97亿元,占比34.36%;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9219.87亿元,占比11.71%;其他投资64122.04亿元,占比39.08%。

  再来看看此前几年的情况,有数据可查的是:2017年,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149206.21亿元,较年初增长11.42%;2016年,资金运用余额133910.67亿元,较年初增长19.78%;2015年,资金运用余额111795.49亿元,较年初增长19.81%;2014年,资金运用余额93314.43亿元,较年初增长21.39%;2013年,资金运用余额为76873.41亿元,较年初增长12.15%。

  通过对以上数据进行分析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每年都在不断增加。因此,如何引导这些规模庞大的资金有序地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理性投资,也就显得非常迫切了。

  事实上,在此之前,银保监会已经推出了一些举措。比如,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加大保险资金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去年10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专项产品主要用于化解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投资标的之一就是上市公司股票。

  上述通知下发以来,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开展专项产品业务。根据银保监会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已有国寿资产等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专项产品的设立前登记,目标规模合计1160亿元。其中,5单专项产品已经落地,完成投资约2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积极进行项目筛选,未来一段时间,或将有更多的专项产品陆续实现投资落地。

  这一点,肖远企也有所表态:在已出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项产品政策的基础上,适当拓宽专项产品投资范围,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专项产品通过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更好地发挥相关机构的专业与项目资源优势,加快专项产品落地进程,吸引更多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资本市场投资。

  笔者认为,随着保险资金获得具体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它们进入资本市场的道路已经铺就,并且会越来越宽。因此,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断加大,也是可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