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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发表于:2018-12-05 关注 

  广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把广州市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关键问题,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的核心目标,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支撑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风投创投,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将我市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争取将50亿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通过母子基金架构引导放大至200亿元以上,带动超过1000亿元的社会资金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企业孵化;继续大力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在穗落户集聚,规范发展;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争取合作银行数量翻番,推动合作银行累计科技企业贷款金额达到200亿元以上;上市科技企业累计达到130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量累计达到20000家;通过企业重组并购打造20家科技领军企业;全面建成我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企业数据资源,建立线上线下科技企业对接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是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构建科技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全市科技金融政策,做好顶层设计,出台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支持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领域,放大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效应。

  二是聚焦科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将科技金融与我市经济结构中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防止经济脱实向虚,精准服务实体经济,用金融手段支持市场上最具活力的、最具潜力的、对广州经济发展有长远意义的科技企业群体。

  三是利用海内外金融资本,形成“引进来、走出去”的全面开放创新新格局。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建设,坚持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我市开展国际金融合作。联动境内外资金,设立跨境合作创投基金,鼓励境外资本投资我市科技创新企业,鼓励引进境外科技项目及人才。

  四是大力发展创新创业,营造共建共享社会新格局。打造广州创新创业品牌活动,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成为科技创新企业提质增效的加速器。促使一大批优质科技中小企业脱颖而出,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大力营造创新来广州,创业到广州的双创氛围。

 

  四、重点工作分工

  (一)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优化我市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1.壮大科技创新企业规模,培育好投资标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分层分类扶持科技创新企业,建立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培育体系;聚焦IAB、NEM等主导产业,加大力度引进一批、通过技改壮大一批、着眼长远培育一批,重点培育具有原创性和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筛选200家高精尖技术领域科技型企业,专人跟踪服务,催生一批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龙头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翻番工程,面向高精尖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标杆企业进行重点服务。(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2.完善科技金融供需对接平台。在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广州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成功运营基础上,搭建科技型企业投融资对接大数据平台,利用数据精准挖掘方式,促进金融机构深度对接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充分利用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国际金融论坛等大型论坛和活动契机,推动更多科技企业实现投融资对接;围绕政府部门、高新园区、产业价值创新园、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机构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发挥产业与金融整合优势,实现信息共享、流程互通、功能互补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平台。(市科技创新委、市金融工作局负责)

  3.挖掘、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大金融人才奖励的力度和广度,引进、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发挥广州金融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和我市高校、金融机构资源优势,培养后备金融人才。建立金融人才库,充分发挥广州金融人才协会作用,继续为金融人才服务提供“绿色通道”。(市金融工作局、市委组织部负责)

  4.优化我市双创环境,营造双创氛围。继续通过“以赛代评”的方式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打造广州品牌创新创业活动,继续办好小蛮腰科技大会、《财富》全球科技论坛、粤港澳大湾区创投论坛、创投周、海交会、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新三板价值风云榜等各类大型活动。逐渐营造“创新来广州,创业到广州”的氛围,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投资标的。(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负责)

  (二)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

  1.抓好全国领先风投创投政策落地。落实《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促进风投创投发展。协调推进风投大厦、新三板大厦、创投小镇、基金小镇、财富小镇等功能区建设,推动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风投创投政策,吸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人才落户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促进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落户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名称、营业范围规范性表述的风险投资类企业在我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由市金融部门引导风险投资类企业在注册后依法合规备案;依法落实国家有关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内综合实力较强、主要开展早期投资的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我市设立法人实体并成立基金,鼓励境外资本来穗设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鼓励和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企业及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3.设立50亿元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发挥财政杠杆效应,拓展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聚焦IAB、NEM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引导基金规模50亿元,由市属国有金融平台公司出资认领部分资金,市财政出资视社会资金到位情况同步安排,所需资金在市科技创新委的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负责)

  4.发挥我市现有各类政府基金的引领作用。整合组建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鼓励我市国资平台现有基金依托各自优势领域支持科技创新,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宽容失败,设置较为宽松的免责条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负责)

  5.依托行业协会营造风投创投机构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和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等我市风投创投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联系纽带作用,开展培训论坛、政策宣传、交流合作等工作,引导风投创投机构落户我市并加大对我市的投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营造促进风投创投机构发展的良好氛围。(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6.推进广州风投创投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支持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等监管科技对风投创投市场进行风险监测预警,通过科技手段为我市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保驾护航。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接入防控中心,实现对资金募集、项目投资的全链条风险监控,形成广州风投创投大数据库,为我市开展金融市场发展规划、风险防控等工作提供支持。(市金融工作局负责)

  (三)大力发展科技信贷。

  1.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推动银行形成如“科技立项贷”“助保贷”“科技孵化贷”和“科技三板贷”等多类针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积极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新模式,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者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利用科技金融产品“组合拳”,使轻资产的科技企业切实享受到低门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市科技创新委、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

  2.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研究出台资金池动态调整方案,合理分配资金池资金,增加合作银行数量,推动合作银行累计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金额200亿元。推动建立投贷联动机制,鼓励创业投资类企业与银行进行信息共享,资源集聚、产品创新,开展各种类型的投贷联动合作。(市科技创新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负责)

  3.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资金支持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有效分散和降低科技创新风险,促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企业购买科技保险,在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中设立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方向,对科技型企业在科技保险机构购买科技保险基础险种以及经广东银保监局备案确认的科技保险险种,按保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市科技创新委、市金融工作局负责)

  (四)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1.推动科技企业挂牌上市。鼓励科技企业根据发展阶段,利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募集发展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紧抓我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资本市场扩大开放机遇,密切联系境内外各类证券交易场所,引导符合条件的我市科技企业加快改制、挂牌、上市步伐,促进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2.推动设立支持科技企业重组并购机制。通过制订科技企业重组并购的政策,给科技创新领军企业重组提供并购战略规划培育与辅导,协调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加大对并购交易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通过重组并购做大做强,促进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层面建立科技金融领导组织协调机制,成立广州市科技金融发展联席会议,由相关市领导担任组长,市科技创新委、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研究决策我市科技金融发展的重大事项。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将科技金融发展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合力予以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

  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的宣讲培训和贯彻落实,深入一线精准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和各类创新主体。加强与国家、省科技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更大力度的支持。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以物理平台为着力点,总结广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模式,复制推广至全市各区一级服务中心,并以区为节点将网络延伸至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协会。

  (三)加强监督考核。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开阔视野,明确创新发展目标和任务分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切实将科技金融发展作为工作考核重要依据,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切实为科技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