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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环【2016】187号)的要求,对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向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反映意见或建议。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
邮编:511300
电话:32828080、32823091
电子邮箱:hbj3091@163.com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公示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改造方式 | 改造完成时间 | 核定改造总成本(万元) | 拟补贴金额(万元) | 审查情况 |
1 |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 涂装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工程(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工艺) | 2018年10月 | 2386.38 | 350 | 已通过技术评估、区环保部门初审及专家评审。资料齐全,符合申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