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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的公示

发表于:2018-12-04 关注 

增城区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环【2016】187号)的要求,对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向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反映意见或建议。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

  邮编:511300

  电话:32828080、32823091

  电子邮箱:hbj3091@163.com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公示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改造方式

改造完成时间

核定改造总成本(万元)

拟补贴金额(万元)

审查情况

1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涂装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工程(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工艺)

2018年10月

2386.38

350

已通过技术评估、区环保部门初审及专家评审。资料齐全,符合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