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智慧灯杆课题研究工作及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智慧灯杆课题研究工作及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表于:2018-11-30 关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智慧灯杆课题研究工作及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灯杆试点工作,我委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2018年《智慧灯杆课题研究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开展同类项目经验的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1、研究并编制智慧灯杆试点期间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指引。2、以区为单位,对广州市存量灯杆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摸查,并形成摸查报告。3、开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灯杆建设和运营模式的研究。

  (二)进度要求:1.于2019年1月前完成智慧灯杆试点期间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指引编制;2.于2019年6月前完成广州市内存量杆塔的摸查,形成摸查报告;3.于2019年9月前,形成智慧灯杆建设运营模式研究报告。

  (三)质量要求:相关报告能如实客观反映现状并提出可行的建议。

 

  四、费用预算

  不超过66万元(含)

 

  五、验收方式

  项目完成后,由我委组织审定验收。

 

  六、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5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50%。

 

  七、有意参与的单位(投标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团队情况、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以及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五)其他可以佐证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8年11月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委网络与信息安全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2601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陈柔伊,电话:8319465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九、我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