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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沙(金牌)专才奖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20 浏览量:18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6-20/2018-07-1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南沙(金牌)专才奖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可以申请:

  (一)在南沙区连续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现仍在南沙区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评选年度内(凡在南沙区工作期间取得的有关业绩皆为有效评审业绩,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9日),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在上述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国际或国内或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五)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经营范围内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三、申请时间

  2018年度“南沙(金牌)专才”奖励申报在“南沙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srlzyglxt.gov.cn/)上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09:00时至2018年7月19日17:00时,申报人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报且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在2018年7月19日17:00时前审核并通过申报人申请,逾期系统停止申报。

  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企业务必于2018年7月25日17:00时前将申请表格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逾期未在网上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奖励申报。

 

  四、奖励标准

  “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评选“南沙专才”不超过50名,每人奖励2万元;每次评选“南沙金牌专才”1名,奖励100万元(“南沙金牌专才”从“南沙专才”中选出,不重复享受“南沙专才”奖励)。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在办理申请时提供:

  (一)企业资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2.《南沙(金牌)专才奖申请汇总表》(原件,见附件2,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资料

  1.《南沙(金牌)专才奖送件清单》(原件,见附件3,一式一份,该清单在南沙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

  2.《南沙(金牌)专才奖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一式三份,该申请表可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或报名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5.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6.在南沙区连续直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且现仍在南沙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7.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8.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一式一份);

  9.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10.申报人在南沙区工作期间在专业技术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国际或国内或省内产生较大影响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明、荣誉证书、资格证书、论文发表材料、已授权的知识产权材料、重大技术革新或重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科研项目/课题证明材料等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11.申报人提交在南沙区工作期间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相应时间段内与南沙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区内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2.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本人签名同时提供开户行名称,外籍人员银行开户账户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致。为便于补贴尽快到账,建议提供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中国大陆人员提供)、护照(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提供;涉及外文的,需同时提供经认证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翻译文本并附上翻译机构证照复印件);

  2.申报系统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可以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的复印件,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材料格式为jpg、pdf等;

  3.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的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按照《南沙(金牌)专才奖送件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

  4.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须同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六、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E栋3楼60、61、62号窗口)

  联系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com

 

  七、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业务主管部门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0-39910578

  邮箱地址:nansharenshi@126.com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以内;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文字说明

  (一)个人和用人单位申报。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访http://www.nsrlzyglxt.gov.cn登录广州市南沙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在线填报《南沙(金牌)专才奖申请表》并上传相关奖励申请材料,用人单位提交奖励申请,系统预审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服务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二)材料受理。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人社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资格审核。区人社部门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四)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专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选进行评审,评出“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候选人。

  (五)考察。对“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候选人进行考察;

  (六)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批;

  (七)公示。对“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发证和奖金。对“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发放奖金。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