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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照片被侵权获赔3.4万元

发表于:2018-11-15 关注 

  淘宝店主何某拍摄的照片,被商贸公司发布在网站上,何某因此起诉要求道歉并赔偿。


  商贸公司称,他们才是该品牌中国的独家总经销商,虽然做法不妥,但不应该道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商贸公司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4万元。


  淘宝店主照片被盗用,起诉要求道歉并赔偿5万


  淘宝店主何某拍摄了以家饰、餐具等为内容的23张摄影作品。2017年9月,应何某的证据保全申请,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载明:打开IE浏览器,在页面搜索框内输入www.muurla.org,进入对应页面,点击“Products”下的“muurla产品”,进入对应页面,截图见页码14-30。


  首页网址为www.muurla.org的网站主办单位为大连辰瑞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何某将辰瑞商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就其侵权行为在人民法院报、muurla新浪官方微博、muurla天猫旗舰店以及淘宝网店小溪的春天上发表赔礼致歉声明,不少于15天;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



  商贸公司称是独家总经销,虽然侵权但不同意道歉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辰瑞商贸辩称,何某在淘宝店铺销售是不合法的,他们公司是muurla在中国的独家总经销商,并签有官方协议,该产品在中国地区任何渠道的销售,都须经过他们公司授权同意。他们公司每年花费上百万元市场经费推广该品牌,但何某在未经他们公司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从芬兰跨地区串货、在淘宝上低价销售,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价格体系。


  他们公司通过第三方维权而不当使用案涉图片,造成了侵权,但事件源头是何某扰乱市场、影响价格体系,他们公司才用何某的摄影作品来投诉何某,虽然他们公司做法有所不当,但不同意发表道歉声明。


  经查,公证书第14页至第30页显示23张图片,现图片已被删除。何某就本案支付律师费2万元、公证费2000元。


  法院认定商贸公司侵权,判赔偿淘宝店主3.4万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何某能够提供案涉摄影作品的原图,在辰瑞商贸没有提供相反证据的前提下,可以认定何某是案涉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将辰瑞商贸使用的23张图片与何某的23张摄影作品进行对比,综合整幅图片的整体布局、局部构图以及内容等情况来看,可判定辰瑞商贸使用的23张图片与何某的23张摄影作品具有同一性。


  辰瑞商贸未经许可,将何某的摄影作品使用在案涉网站上,且未向何某支付报酬,辰瑞商贸的使用行为侵犯了何某对案涉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何某未能举证证明其因辰瑞商贸的侵权行为所受实际损失,辰瑞商贸的侵权违法所得也无法查清,所以根据案涉作品的类型、同类作品的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其中,何某因辰瑞商贸侵权行为所致经济损失,酌定为27000元。何某为制止辰瑞商贸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酌定为律师费5000元、公证费2000元,共计7000元。以上合计3.4万元。


  关于赔礼道歉,因何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辰瑞商贸的侵权行为给何某名誉造成了损害,所以对何某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判大连辰瑞商贸有限公司赔偿何某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4万元。2018年9月,何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华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