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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量:276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0-17/2018-10-26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创函〔2018〕3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及《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穗组字〔2016〕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

 

  二、申报额度

  对入选团队企业2017年9月-2018年8月(共计12个月)的工作场所房租(不含管理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按合同金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二)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合同书扫描件;

  (三)在广州市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四)缴纳租金的正式发票扫描件;

  (五)无广州市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提供相关合同及说明,并提供银行对公账户转账证明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交《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辨。

  (二)受理。组织单位网上核实推荐后,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直接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盖章后,连同相关原件送至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对原件进行核查。

  (三)核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核定拟补助金额。

  (四)审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务会审定补助名单及金额。

  (五)公示。补助名单在市科创委网站公示。

 

  五、其他说明

  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创业领军团队荣誉,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主管业务处室:科技创新人才处

  联系方式:王天杰、020-83124184

  (二)受理单位: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八楼8A08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受理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6日17:00时。

  联系电话:020-81293892、81307221

  联系人:张静、周国基

  电子邮箱:gzljtd@126.com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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