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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量:366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8-09-30/2018-11-15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推进我区“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造助推高技能人才成长的优良环境,激励广大优秀高技能人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我区定于2018年10月起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编制技术标准、获得专利、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提供核心技术保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区内用人单位在职高技能人才。

  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总额不超过1000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二、评选条件

  1.具备高级技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即已取得高级技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以下简称“本区”)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就业人员(劳务派遣公司所属员工参评的,其实际用工单位须同样符合上述条件);连续工作1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以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区各行各业从事一线生产岗位或者技术管理服务等岗位,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在工作单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4.根据《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基础指标分数须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

  5.已享受我区人才住房等相关住房政策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方式

  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采取积分评选的方式,根据分数高低排名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积分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指标和技能贡献指标两大部分(附件3: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分表),个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分和技能贡献指标分之和。其中基础指标包括职业资格、服务年限、紧缺工种岗位、单位产值贡献、单位经济发展贡献、获得专利授权、编制技术标准、获得技能竞赛荣誉和获得其他相关荣誉等9个分指标,基础指标总积分等于9个分指标积分之和。除特殊说明外,每个分指标内评分项目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技能贡献指标分值为100分,根据所报送的《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审批表》之个人技能贡献事迹材料(附件2),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进行专业评分。

  对《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评分表》(附件3)中相关积分指标作补充规定说明如下:

  (一)第3项紧缺工种目录以广州市最近一次发布的紧缺工种目录为准(附件8);

  (二)第4-5项单位产值贡献和单位经济发展贡献排名采取2017年度的排名数据,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区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评分;

  (三)第6项“获得专利授权”指标至第9项“获得其他相关荣誉”的统计时间段均为近1年,即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四)第9项获得其他相关荣誉应为评分表中指标说明所列种类的荣誉。获得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颁发的其他相关荣誉不在此处计分,但可列入事迹材料中作为反映个人技能成长的经历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材料初评-综合评审-公示表彰的程序进行。由各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开展内部自评后,再收集相关材料报送评审。评选程序如下:

  (一)单位推荐

  区内用人单位在职高技能人才根据评分标准自行模拟评分,基础指标分数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的,向单位提出参评申请。参评单位在组织内部自评基础上确定申报人员名单,连同所申报人员的评分情况和个人事迹等材料在本单位内部公示7天后(公示内容中同时提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电话:82378993),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由第三方承办机构接收材料)。公示期间收到情况反馈的,应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要采取相应修正措施。

  各参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下而上推荐的原则,加强发动宣传,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参评人员能代表本单位的技能人才最高水平。

  (二)材料初评

  1.第三方承办机构会同专家评审组对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筛选、整理和登记,并按行业和工种类别进行分类和汇总。对基础指标得分进行初步核实统计,对参评材料的真实、有效情况进行审核。

  2.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参评材料,由评审专家组对其中的技能贡献指标(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材料,均应进行技能贡献指标评分。

  3.评审专家组完成技能贡献指标的评分工作后,会同第三方承办机构对参评个人的基础得分和技能贡献指标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总分高低排名初步确定入选前1100名人员名单。

  (三)综合评审

  第三方承办机构在相关信息系统中复核入选前1100名人员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和参保缴费情况。评审专家组对入选1100名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并综合行业和工种分布重点讨论确定第901至1100名的人员最终排名。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入选10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管理服务类技能人才占比不少于10%。

  (四)名单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审核推荐名单;审核后的推荐名单征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必要时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五)名单公示和通报

  经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的2018年10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入选名单,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通报。

  (六)补贴发放

  入选区2018年度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名单的,按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期限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于2019年上半年前完成2018年度享受住房补贴人员的补贴发放工作。补贴申领时已离职的,终止享受本补贴。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评选活动由各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统一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参评材料报送到第三方承办机构(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联合会,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66号一楼人力资源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婉菊,联系电话:82112337)。承办机构在受理材料时经核实为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当场退回该参评人员材料,且参评人员所在单位不可再补充另外的参评人员。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且不可再补充相关参评材料。

  (一)《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审批表》(附件2),参评人员个人填写纸质件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其中,参评个人技能贡献事迹材料主要内容为:用事实和数据并说明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的工作业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有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技能大赛获奖、传授技艺推广技术、有突出技术技能特长等,要求字数不超过800字。个人技能贡献事迹材料中涉及的重点事实和数据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评分表》(附件3),参评单位为每位参评人员填写基础指标部分的单位自评分,并提供评分表中得分依据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评个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资料(就业登记表)、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带在相关国家、省、市职业资格证书官方查询网站的证书真实性核查结果截图,截图包含查询网站地址信息)。

  (四)申报承诺书(单位和个人同时出具,附件7)。

  (五)单位营业执照、内部公示文件(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和情况反馈等材料。

  (六)2018年度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参评人员信息汇总表(单位填写,附件4)。

  (七)企业人才情况统计表(单位填写,附件5)。

  上述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由各初评推荐单位查验原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所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

  各参评单位和参评个人应对所报送参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区技能人才资助奖励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将相关情况通报区其他相关部门。

 

  六、其他

  对于积极发动本单位职工参与评选的企业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推荐评选当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企业;对于积极配合本单位职工参加评选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经办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当年度就业先进个人。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