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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对暂缓通过2017年度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量:24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8-10-22/2018-11-02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对暂缓通过2017年度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进行

重新认定的通知

 

广东中科天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吉必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会议纪要》(穗开知会纪〔2018〕14号),我局近期将组织对暂缓通过2017年度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重新认定(第二次)的企业进行重新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含企业基本情况;

  2.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

  3.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4.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7.企业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合作合同(如有);

  8.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它相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申报企业可访问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hp/qzscqj/zwzt_list.shtml),阅读相关通知并下载附件。申报书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一律采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交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3楼31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全部材料的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gddipa@126.com。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局

2018年10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