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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的通知

发表于:2018-09-05 关注 

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的通知

 

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其它节能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现定于9月14日举办广州市2018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9月14日全天培训,下午安排考试;地点为广州大厦4楼越王台(议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及情况介绍、“百千万”行动及双控政策解读、广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双控”工作有关要求、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本次培训对象为广州市“百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详见附件5),每家单位限报2人。

  (二)参加培训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节能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节能实际工作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能源管理员无上述要求。

  (三)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节能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节能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参加本次培训时不需参加考试,直接登记本次培训继续教育信息,原证书有效期相应延长。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2日,报名人员请登录广州节能信息平台(www.gzjnw.org.cn)“节能培训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已获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节能培训合格证人员,现场报到时需提交有效证书及节能培训合格证信息登记表。

  (三)未获得节能培训合格证人员,报名时需严格按要求上传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贴大一寸彩照)以及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扫描件至报名系统,现场报到时须提交大一寸彩照一张(附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联系人:罗正锐、冯翠珍,联系电话:83546631、83568927,邮箱:luozhengrui@gz.gov.cn)

 

 广州市节能中心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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