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科工信〔2016〕727 号),现启动 2017 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企业 2017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经市科工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受理, 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后,可申请一次性 10 万元的高新 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
(一)本次申报适用于 2017 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经市科工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的企业。其中 2016 年申报高企认定未通过,2017 年继续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已经获得了2016 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 10 万元补助,不得重复申报本项补助。
(二)依据市财政局《关于反馈 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辅导资金项目专家组绩效评价意见的函 》(珠财 函 [2017]1347)中对本资金使用要结合省科技厅实施“树标提质” 工程,坚持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推动我市以企业为主体的 创新体系建设的改进建议。2017 年度申报后补助资金的审批原则如下:
1、2017 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列入2018 年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属地法以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各区,各区科工信局依据市下达的资金方案负责辖区企业的资金拨付。
2、各区科工信部门、区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核查和监管。对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2017 年未通过认定 的企业原则上先列入资金方案预算,不参加或未能顺利完成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企业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 金奖补资格。在确保上述企业完成 2018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原则下,此类企业的资金兑付时间由各区依据实际自行把握,确保企业要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工作,自觉接受科工信、财 政等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与 管理平台(网址:http://ywgl.zhcz.gov.cn/)提交高新技术企 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申请材料。本项目申报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 录系统填报申请资料,已注册系统用户的企业继续使用原来账号 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用户应该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 账号。
(二)实地核查和网上预审。各区科工信部门对辖区申报企业 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市资金申报平台上出具推荐意见。
(三)企业提交书面材料。经区、市两级科工信部门完成网上 预审合格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 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 1 月 31 日前报送至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新光里三街 23 号 1 栋 A101)。联系人:张娜 2155019、林国聪 2155069。
三、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 件的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省阳光政务平台下载 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无需高企申报资料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
(四)已阅知《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证明文件(点击下载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 规定告知企业书,阅读并签字扫描上传系统)。
以上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本批次补助资金申报受理自2018年1月8日开始,至2018年1 月26日截止。申报企业网上提交资料至各区科工信部门截止时间 为2018年1月22日23:59前,各区科工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至市科工信局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23:59,逾期不得申报。
五、填报注意事项
各申报单位务必认真填报申请书。填写申请书时“项目名称” 设置为“XXXX公司2017年高企申报后补助项目”;务必确保申报 单位名称、拨款银行信息填报准确;确保企业注册所属区、本次申请高企资格认定情况、本年度申报高企认定批次等信息选择准确。
六、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珠海市科工信局高新科 罗玉宏 2137957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