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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量: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8-05/2022-09-15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人除应具备《广州市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第一批)》(附件2)相应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

  (三)申报认定“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申报认定“精英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50周岁;申报认定“拔萃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45周岁;申报认定“后备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35周岁。


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与要求。

  1.《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1份。

  2.附件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以“拔萃人才”“后备人才”中与学历相关标准申报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

  (4)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lwgccrc@163.com(命名格式:高层次人才申请+单位名称)。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须彩色原件扫描或截图提交。

  (二)表格下载。本通知相关附件、申报表格,可微信关注“荔湾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人才政策”中的“高层次人才”栏目后,点击相应文章进行下载。


申报时间

  2022年8月5日——9月15日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填写《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个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报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送区人力社保局。个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所在单位为中央或省属驻穗单位的,按照行业分类由区内相关部门加具推荐意见。

  (三)受理。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请材料,由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收取《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申请材料经区人力社保局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委会按程序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委会经评审后,对申请人进行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获得专家组成员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人选确定候选人或享受对应层次待遇的候选人。候选人或享受对应层次待遇的候选人的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五)审批。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通过查阅评审资料或座谈等方式对拟入选高层次人才进行资格复核后,将评审结果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公示。对符合认定条件并审批同意的候选人或享受对应层次待遇的候选人,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自行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发证。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或享受对应层次待遇的候选人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为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证书及“荔湾英才卡”。

  (八)公告。经认定的候选人或享受对应层次待遇的候选人进入我区人才库,并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同时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