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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兑现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量: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15/2023-11-20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每年财政安排不超过1000 万元,遴选现代设施农业总投资额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最高按现代设施农业总投资的1/3 给予补助。对已获得国家、省、市扶持的项目,区财政扶持金额与上级合计补助金额不超过设施农业总投资的50%。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0 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设施农业扶持的申请主体是指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农业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从事现代农业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承包户等自然人。

  (二)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购置、观光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环保类设施建设等。

  (三)项目实施地点在本区范围内,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政策支持方向,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

  (四)项目在《实施办法》有效期内新建并竣工核查,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00 万元。

  (五)申报项目竣工后应当能形成可评估的实物、工作量。

  (六)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七)申请主体在申报和审核期间,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者申报前两年内受到各级相关刑事、行政处罚的,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设施农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申请单位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广州市黄埔区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计划申报整套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计划申报表》(原件,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申报单位“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需要使用土地的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涉及设施农业用地的需提供《广东省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及镇街同意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文件)、土地租赁合同等;

  (4)项目实施前现状照片;

  (5)农业设施(大棚)建设项目须提供:设计图纸;

  (6)申请财政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项目以及专业技术复杂的一次性项目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7)已获得国家、省、市设施农业扶持的项目须提供:批准扶持的文件;

  (8)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项目须提供:环保评估报告和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

  (9)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0)统计关系证明(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提交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的“查看法人单位表”,加盖单位公章);

  (11)纳税征缴关系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相应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广州市黄埔区现代设施农业项目核查表》(原件,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5.申报项目总投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