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量:98 收藏
广州市品牌展会分重点品牌展会、优质品牌展会和成长型品牌展会。对被评定为我市重点品牌展会的,给予奖励50万元;被评定为优质品牌展会的,给予奖励30万元;被评定为成长型品牌展会的,给予奖励20万元。
(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州市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上报有关会展业统计报表。
申报会展专项资金需提交下列纸质材料一式3份(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并制作目录装订成册。
(一)基本材料
1.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其他相关材料
3.申报项目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提供2019年及最新一届)。
4.申报项目总结报告,含项目实施内容和效果分析、媒体报道、图文资料等(提供2019年及最新一届)。
5.申请表所填数据对应的各类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合同、含注册地国别和地区信息的参展商名录、含有效身份证明信息的观众名录、可证明参展面积或特装面积的有关材料、可证明展会存续性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