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六大进口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量:101 收藏
1.对2022年前注册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支持。企业2022年进口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对其为了发展进口业务、获得银行融资贷款的利息,按照每个企业支持比例不超过其2022年实际支出利息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对2022年注册投资或增资扩产的企业进行奖励。企业2022年进口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按照2022年实缴资本或固定资产投资每1亿元奖励不高于20万元的标准计算并入库,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一)支持对象。
1.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类:在广州市依法注册,从事油品、液化天然气进口的企业主体,且2022年进口对应品类金额不低于1亿元。
2.华南地区汽车进口基地类:在广州市依法注册,从事汽车进口的企业主体,且2022年进口品类金额不低于1亿元。
3.农副产品进口基地类:在广州市依法注册,从事粮食、水果生鲜、冻肉、水海产品进口的企业主体,且2022年进口品类金额不低于1亿元。
(二)支持期间与条件。
支持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支持条件:①2022年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2年进口金额不低于1亿元,获得银行的融资贷款并用于发展进口业务,所获贷款投入的项目在资金支持期间存续运营,贷款合同在资金支持期间正在执行或有效,且2022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并取得银行票据;注册所在地市当年对应品类的进口实现正增长。②2022年注册或增资扩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2年进口金额不低于1亿元,注册所在地市当年对应品类的进口实现正增长。
(一)融资贷款贴息项目。
1.企业申请表正本。(附件2)
2.申请报告,包括2022年企业开展相关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成效等内容。
3.近3年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
4.企业营业执照。
5.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与企业签订的融资贷款合同、相关放款凭据或付汇凭证、利息支付证明单据、所获款项投入进口相关业务的佐证材料、进口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注册或增资扩产项目。
1.企业申请表正本。(附件2)
2.申请报告,包括2022年企业开展相关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项目投资计划、成效等内容。
3.近3年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
4.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6.包括但不限于实缴资本凭证和银行流水、设备采购合同及购置清单和发票、其他可证明增资扩产的法律文件或凭证等。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中的证件、合同、协议、审计报告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核。
2.申报材料请按本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盖骑缝章。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外文资料均应有对应的中文翻译,装订附后,企业同时书面承诺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的可视为申报无效。
4.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无法取得的材料,不得伪造。
5.申报材料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实际经营地址。
9月1日(星期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