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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

发布时间:2023-08-17 浏览量:32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11/2023-10-25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报名情况,设置优胜奖、优秀奖分别不超过50 家,共计不超过100 家,对获奖机构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对优胜奖获奖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奖励经费在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指导下,由各地市配套支持。非穗获奖单位如在穗注册落地运营,经过核实后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 万元的奖励支持。在穗获奖单位,按广州市科技服务示范机构“以赛促评”相关方案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 万元奖励。)

  比赛期间在指定平台对参赛单位组织发起网络投票,对在网络投票中排名前列的单位设置50 个“最佳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发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宣传。


  二、配套服务

  围绕赛事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报道。面向获奖单位,组委会提供如下服务:

  (一)获奖单位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科技企业等参考,优先推荐使用其服务。

  (二)挖掘、汇集获奖单位科技服务典型案例,优选发布“十佳科技服务经典案例”并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三)获奖单位纳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机构目录库”,优先推荐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使用其服务。

  (四)协调发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为获奖单位提供宣传服务。

  (五)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首席科技服务官训练营”,提升科技服务人员从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企业交流对接系列活动,在主办单位指导下进行宣传推广、服务对接。


具体申报条件

  (一)参赛基本条件

  1.参赛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参赛单位应有正规、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提供科技服务相应的资质和设施设备。

  3.参赛单位拥有结构合理、专业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科技服务管理制度。

  4.参赛单位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适合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市场化科技服务收入。

  (二)科技服务类别要求

  参赛单位须以科技服务为主要业务,至少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推广、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其中一项专业化科技服务,并在报名时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其中一个科技服务类别标签参加评选。

  1.科技推广服务是指服务机构提供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技术开发、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等服务。

  2.科技咨询服务是指服务机构以技术知识为科技企业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科技战略研究、可行性论证、专题技术调查、技术预测、科技评估、分析评价、中介咨询、科技法律、科技信息、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

  3.知识产权服务是指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具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

  4.科技金融服务是指服务机构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科技园区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创业指导、商业模式创新、投融资顾问、提供金融产品、上市服务、投融资撮合等服务。



申报时间

  2023 年10 月25 日前。

申报流程

  比赛流程分为报名、形式审查、专家初选、决赛、尽职调查、结果公布等环节。

  (一)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3 年10 月25 日前。

  (二)形式审查

  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对参赛单位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参赛单位确认参赛资格。时间:2023 年10 月30 日前。

  (三)专家初选

  专家初选采取材料评分的方式,即以参赛单位提交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由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评出定量分,定量分按60%的权重计入总分,并根据定量分排名情况遴选进入决赛的名单。

  时间:2023 年11 月。

  (四)决赛

  决赛采用线上或线下路演方式,围绕技术和服务产品、行业影响力及行业地位、团队组成、财务状况等方面对参赛单位进行评分。参赛单位抽签确定路演顺序,采取“8+5”路演答辩形式(自我陈述8 分钟,答辩5 分钟),由专家评委依据评分规则(见附件)评出定性分数,定性分数按40%的权重计入总分。在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及成渝等区域设置分赛区,决赛通过相关网络平台进行视频或文字照片直播,全程向观众开放。

  时间:2023 年11~12 月。

  (五)网络投票

  比赛期间在指定平台组织网络投票,对在网络投票中排名前列的参赛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最佳人气奖”,此奖评选结果不影响参赛单位比赛成绩。

  时间:2023 年11~12 月。

  (六)尽职调查

  组委会视实际比赛情况对部分参赛单位进行尽职调查,核查参赛单位的财务数据、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取消奖项,不接受尽职调查的单位视为退赛。

  时间:2023 年12 月。

  (七)结果公布

  经公示后的最终成绩及奖项等赛事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时间:2023 年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