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广州)

申报已结束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广州)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量: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26/2023-08-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1.根据参赛企业总决赛得分,评选出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如更高奖项出现并列,则核减下一级奖项数量,保持奖项数量不变,如三等奖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增补三等奖一名。其他参加大赛总决赛的企业为优秀企业,所有进入大赛总决赛企业将颁发荣誉证书。

  2.本专场赛荣誉证书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奖励资金由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颁发。


具体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纳米材料、纳米制造及其在电子、能源、环境、健康等相关领域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参赛企业为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专业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在前六届“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及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决赛获得名次或单项奖的企业不得继续参加本届专业赛。

  6.在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专业赛。

  7.已报名今年的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方赛的企业,不参加本届专业赛。

  8.如参赛获得奖金奖项,必须归报名参赛企业所有。


申报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7月2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申报流程

  纳米产业技术专场赛事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各地方协会组织推荐及企业自主报名(完成时间2023年8月30日前)

  1.各省市区纳米相关领域企业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2.为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参加全国大赛,可由各省市区纳米相关协会及组织向大赛组委会推荐优质企业参赛,各地区组织单位自主确定择优推荐方式。

  3.各省市区地方协会及组织可推荐大赛创投专家至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遴选推荐加入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评委库,并根据实际需求担任大赛评委。

  (二)第二阶段:全国初赛(完成时间2023年9月10日前)

  1.由各省市区推荐优质企业名单至大赛组委会,与自主报名企业参加全国初赛。

  2.初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开展评审工作,组织评委对全国初赛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以参赛者提交的商业计划书及支撑材料为主要评审依据,确认企业参赛资格,形成全国初赛名单。

  3.评委由技术和投资专家组成,采取8+7答辩形式(路演8分钟,答辩7分钟)。初赛根据参加项目数量评选出一定比例企业进入决赛,参赛项目成绩排名在初赛结束进行公示。

  (三)第三阶段:全国决赛(完成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1.全国初赛后,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初赛结果,确定晋级全国赛决赛的企业名单,并对进入决赛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2.全国总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全国总决赛采用线下路演方式进行,采取8+7答辩形式(路演8分钟,答辩7分钟),比赛向观众全程开放,并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3.决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