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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艺术节演艺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量:10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1/2023-09-15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本届艺术节演艺项目的直接申报主体为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艺术单位、省直艺术相关单位(主要包括省内高等艺术院校、省文联相关协会以及其他具有艺术创作和演出职能的省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和机构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

 

  二、申报范围

  本届艺术节演艺项目包括“大型作品”“小型节目”“文旅融合演艺项目”三个类别,“美术作品”“十佳舞台新秀”两类项目另行组织申报。已经获得国际、国家及省级专业艺术奖项的演艺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1.大型作品:指时长不少于60分钟的地方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木偶、皮影、主题音乐会以及小剧场剧目等。

  2.小型节目:指时长不超过15分钟(音乐、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的小型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魔术等作品。

  3.文旅融合演艺项目:指单场演出时间不少于45分钟,以一部(台)或多部(台)节目为支撑、连续性面向公众开展演出,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演艺项目,突出艺术性,兼顾社会性。包括各类新型演艺空间演出项目、沉浸式演出项目、旅游景区特色演出项目等,不含大型剧院、音乐厅演出项目。


申报材料

  1.《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演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2.《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演艺项目申报表》(附件2)1份;

  3.剧目需报送剧本10份(用A4纸、正文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打印);主题音乐会、音乐作品需报送节目介绍和曲谱;其他节目需报送作品介绍。

  4.报送1080P以上高清节目演出视频1份(以U盘存储,并以“市名+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文旅融合演艺项目需报送一部(台)以上代表该项目艺术特色、水准的节目视频。

  5.由省直艺术相关单位报送、与地方合作的作品,需提供主要表演队伍组成说明、申报单位资金投入凭证。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