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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3-07-27 浏览量:12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17/2023-08-20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一)本届大赛设金奖、银奖、优秀奖共50项,奖金总额240万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10项:按发明组4项、商标组3项、地标组3项,奖金10万元/项。金奖奖金合计100万元。

  银奖20项:按发明组8项、商标组6项、地标组6项,奖金5万元/项。银奖奖金合计100万元。

  优秀奖20项:按发明组8项、商标组6项、地标组6项,奖金2万元/项。优秀奖奖金合计40万元。

  除奖金外,以上奖项将同时获得相关奖杯和证书。

  (二)本届大赛设最具投资价值奖、地理标志“最佳人气奖”、“最佳组织奖”等奖项,获奖项目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具体申报条件

  本届大赛主要面向粤东西北地区企业或团体;有意向在粤东西北地市落地项目的企业或团体,不受地域限制,由意向落地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函参赛。所有参赛项目分发明专利组(以下简称发明组)、商标组、地理标志组(以下简称地标组),各组分别进行比赛。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发明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发明类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至少一项核心技术(含基础技术、重要技术分支)的有效发明专利的科技创新项目。所述专利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语言限中文。权利人或申请人地址在粤东西北相关地市。参赛项目拥有多件专利的,应明确其中一件专利为参赛核心专利。

  除参赛核心专利之外,参赛主体应当将与参赛项目关系最密切且能够形成专利组合的不超过10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起参赛。

  (2)同一企业或团体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受报名数量限制。

  (3)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2.商标类参赛项目要求:

  (1)商标类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件具有市场价值、起到识别商品来源作用并能够支撑产品或服务主营收入的国内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作为参赛项目的核心商标,应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并连续使用1年以上。

  (2)参赛主体在资格审查中,若存在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不满一年的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3.地标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主体应当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

  (2)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市场价值、有效使用的国内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该地理标志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

  (3)参赛项目既是地理标志商标又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仅可以申请一个类型参赛。

  4.其他参赛项目要求(适用于所有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应真实、有效、合法,无产权、经济等纠纷,无任何不良信息。

  (2)参赛主体在参赛期间,若存在参赛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等情形,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主体出现明显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不满一年的,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被认定存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或商标不当使用等行为不满一年的,出现生效的故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判决或裁决不满一年的,出现不良社会信用或知识产权信用记录不满一年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主体(团队)要求

  1.发明类和商标类项目相关要求:

  (1)参赛项目由权利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报名参加,或由权利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组队参赛。

  若由权利人联合相关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组队参赛的,相关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在广东省注册且有营业地址的机构(含分支办事机构)。

  (2)参赛项目必须由项目核心权利人(之一)报名参加。如果参赛主体为核心专利/商标的多个权利人之一的,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2.地理标志类项目相关要求:

  (1)参赛项目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报名参加。

  (2)参赛项目的团队成员可包括参赛主体在册员工。一经报名,参赛团队中的成员不可变更,参赛主体成员若发生变更,应经大赛执委会同意并在大赛官网公示后更换。大赛中上场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


申报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

申报流程

  大赛包括以下具体五个阶段:

  (一)启动和征集阶段(2023年7月—8月中上旬)

  2023年7月首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大赛正式启动,同时开启后台报名系统,面向全省宣传推广,在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征集优秀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商标项目和地理标志项目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

  (二)网络投票和初赛评选阶段(2023年8月下旬)

  大赛截止报名后,由大赛执委会对报名项目进行审核并最终确认申报成功的项目。所有入围的参赛项目将在网络上进行公布,并开通初赛评选投票通道,面向公众发起网络投票,社会大众在规定时间内可对所支持的参赛项目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大赛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委按照发明组、商标组和地标组评分规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最终根据评委打分和网络投票进行综合评分,发明组、商标组、地标组按照4:3:3比例共评选50个项目进入复赛,即发明组20个、商标组15个、地标组15个。

  (三)复赛和评选优秀奖(2023年9月中上旬)

  复赛阶段为评委根据项目路演进行现场打分,路演由参赛主体在现场就本项目法律层面、市场层面、布局层面等进行展示讲解。

  根据最终评委打分成绩,发明组、商标组、地标组按照4:3:3比例共评选30个项目进入决赛,即发明组12个、商标组9个、地标组9个。未晋级决赛的20个项目评为大赛优秀奖。

  (四)决赛评选阶段(2023年9月下旬)

  大赛决赛采取项目现场路演、答辩打分两个环节,其中:

  一是项目路演。重点包括:通过现场展示和讲解的方式,对项目市场规模、商业价值、运营情况等进行阐述。

  二是答辩打分。由评审专家对路演项目的内容进行提问,路演项目的参赛主体进行答辩,由评委对项目进行点评打分。

  根据最终评委打分成绩,发明组、商标组、地标组按照4:3:3比例共评选10个项目为金奖,即发明组金奖4个、商标组3个、地标组3个。另外20个项目评为大赛银奖。

  (五)颁奖阶段(2023年10月中上旬)

  大赛颁奖仪式拟于10月中上旬举行,为获奖单位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