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量:41 收藏
(一)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等可根据《广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地方标准立项、承担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个人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对报送的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先进性,同时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和广州市地方标准等范围内进行查新。
(三)申报单位/个人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四)申报项目具体内容涉及有关市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取得对应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由主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提出部门和行政归口部门。
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标准查新报告;
(三)标准提纲或草案,需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属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2024年5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