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从化区地理标志培育产品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量:60 收藏
一、申报主体
从化区域内的协会或企业。
二、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有关要求,地理标志培育产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保护的产品应是当地特色优势突出、辐射带动强、市场知名度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产品。前期已提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材料的产品,含在初审、形式审查、技术审查阶段的产品,一并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人应填写《广东省地理标志培育产品信息表》,包括有关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产品真实性、地域性、特异性、关联性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人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交到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