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量:87 收藏
( 一)对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按相应类别一次性资助 6 万、4 万、2 万元。
( 二)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 按相应类别资助8 万、5 万、4 万、3 万元。
( 三)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建设的单位, 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 一次性资助 8 万元; 承担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的单位,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一次性资助 5 万元; 承担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建设的单位, 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 , 一次性资助 3 万元。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 每项资助 2000 元。
同 一个单位每年所获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总额不得超过 8 万元。当年资助总额不 超过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否则, 按财政预算安排总额除以当年应资助总额的百分比乘以该单位应资助金额对资助单位实施资助。
( 一)符合越秀区产业发 展方向,有利于促进越秀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和相关科技成果的标准化 、产业化发展。
(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有利于促进越秀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结合, 提升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竟争力。
( 三 )有利于促进越秀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四)有利于保护人身健康安全,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和谐社 会建设等。
2023年7月31日前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地址:解放北路813号二楼2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xqbz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