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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优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量: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25/2023-07-03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本通知中的综服企业是代理服务企业,需在广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推荐企业,经省有关部门联合评估,确定为三类进行重点培育: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外贸综合服务成长型企业、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企业(以下分别简称“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数字化平台企业”)。同一经营主体只能成为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其中一类,但可同时成为数字化平台企业。

  (一)基本条件。

  1.在广州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正规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

  2.机构设置健全,人员配置完善。已自建或外购可为协议中小微企业办理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金融对接等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化操作和管理系统的平台,基本功能完善。

  3.具备较强的进出口专业服务、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4.已在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近2年有办理代办退税业务。

  5.遵守信用管理部门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且2年内在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方面未因违法违规而被下调管理类别或信用级别。

  6.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数字化平台企业还应具备一定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在帮助企业在通关、物流、退税、投保、结算、融资、运营、营销、生产、分析方面等方面提供专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或在帮助企业进行线上营销、远程协作、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等方面有成功经验和案例。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日前

申报流程

  (一)资料收取。由综服企业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取综服企业电子版材料(参考附件1),核实企业资质条件及内容真实性,并于2023年7月3日前函报市商务局。

  (二)考察评估。市商务局在收到各区推荐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对综服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对综服企业服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业务规范化水平、获得高级认证情况等因素统筹考虑,出具推荐意见并附企业材料,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

  (三)综合评估。省商务厅在收到各地市推荐材料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征求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企业名单。

  (四)确定名单。将入围企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商务厅联合广东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税务局公布名单,原则上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