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黄埔区知识产权主题活动补助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量:122 收藏
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次活动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在本区举办以港澳或新加坡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专项培训、展会、论坛活动的,且符合以下规定的,可申请知识产权主题活动补助:
(一)由企业主办且在本区举办高水平、高层次的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或新加坡知识产权专项培训、专业展会、专题论坛活动等,且活动规模不少于150人;
(二)参与嘉宾需含知识产权领域知名专家;
(三)实施前,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备,并征得同意。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原件,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4.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登录网上税局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准予申请的证明函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举办专项活动、展会、论坛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通知、签到表、照片、新闻稿、专家简介及课件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举办专项活动、展会、论坛活动实际费用凭证,包括费用支出明细、合同、发票、专家劳务费签收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联合举办活动的,只能有其中一家企业申请补助,涉及到活动所产生费用的收据、发票等材料与申请主体不一致的,需提供与活动相关的合同、说明等佐证材料;
10.企业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2023-06-19/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