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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四化”评估诊断资金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量:10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14/2023-04-1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本方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面向企业开展的“四化”评估诊断服务,按照每个企业5万元的标准予以事后补助。补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诊断服务期:由项目入库结果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依据诊断对象企业所属行业情况进行行业归类,提交行业诊断分析报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与企业签订的诊断服务协议、企业“四化”评估诊断报告,并通过市工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具体申报条件

  一、支持内容

  本方向项目为竞争性项目。支持具备“四化”评估诊断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为广州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提供“四化”评估诊断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登记满2年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三)申报单位(含总部及分支机构)应组建至少20人的专门诊断团队,其中至少含有5名高级工程师,需提交有关人员相关材料(社保证明等)。诊断小组应聚焦广州市“四化”工作需求,为开展制造业企业“四化”诊断服务提供能力支撑。拥有在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制造、“智改数转”、强企增效、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开展评估诊断的案例经验累计100家企业以上(案例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诊断合同列出的企业数量总和为准)。

  (四)本项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1.申报单位牵头承担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2项及以上。

  2.申报单位具有智能制造、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或节能与绿色发展等相关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

申报材料

  (一)由于本次申报拟面向全国企事业单位开放,非广州注册的申报单位无须报区初审和汇总,直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支持范围和条件,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材料网上申报。经公示获得入库资格的诊断申报单位如需提供纸质材料另行通知。网上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封面(附件1-1)

  2.目录

  3.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申请报告(附件1-3)

  5.申请表(附件1-4)

  6.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由申报单位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并加盖公章。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可同时提供母公司或总部2020年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表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4)诊断服务人员情况(如人员清单、职称证书及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5)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含总部及分支机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制造、“智改数转”、强企增效、数字化转型等方向的评估诊断合同(复印件)。

  6)牵头承担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的任务书等证明材料;智能制造、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或节能与绿色发展等相关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本次申报拟面向全国企事业单位开放,在广州市注册的申报单位,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非广州注册的申报单位无须报区推荐和汇总,直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诊断服务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本次申报自2023年3月14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3年4月3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3月14日-3月27日)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3月14日9:00开放申报,3月27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3月27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3月31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如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非广州注册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与上述一致)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3月14日-3月31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3月31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1日18:00前在系统上将项目提交给主管处室,并做好项目汇总,于4月3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联系方式

     王军电话:8312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