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政策措施冷链集装箱查验补贴、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补贴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政策措施冷链集装箱查验补贴、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补贴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量:25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1-16/2022-11-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冷链集装箱查验补贴

  1.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区内口岸进口的境内收货人,且成功通过海关检验检疫查验环节的,给予每个冷链集装箱1800元补贴(已享受财政查验补贴的除外)。

  2.奖励对象为海关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且外贸进出口值纳入南沙统计的,从事与冷链进口业务相关的企业。申请补贴的冷链集装箱数量低于10箱的不予补贴。

     (二)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补贴

  对完成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且单个项目投入额达2000元/平方米及以上且每平方米年外贸额大于1.5万美元的,按企业实际投入总额的1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

  1.项目应位于南沙综合保税区和南沙海关监管场所范围,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仓库升级改造采购。

  2.项目的费用构成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费和信息化系统搭建费用,项目竣工及投入时间应均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后。

  3.项目投入额为项目公开招标中标金额和仓库升级改造占地面积之比,每平方米年外贸额为仓库年度外贸进出口额和仓库面积之比。仓库年度外贸进出口额指仓库海关账册进出口额,仓库外贸值应纳入南沙统计;仓库面积指仓库海关账册备案的面积。

  4.仓库升级改造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不予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30日

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咨询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020-3905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