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重点纾困扶持单位
发布时间:2022-07-12 浏览量:500 收藏
一、广东省旅行社企业纾困资金补助
分档奖补。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各分三个档次进行奖补,两个地区每档的补助数量按旅行社数量占比(73∶27)确定,奖补资金共计5000万元。
第一档(50家)∶:珠三角37家,粤东西北13家,各奖补50万元,计2500万元;
第二档(50家)︰珠三角37家,粤东西北13家,各奖补30万元,计1500万元;
第三档(100家):珠三角73家,粤东西北27家,各奖补10万元,计1000万元。
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补助,其空缺名额在同地区内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二、广东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纾困资金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
一、广东省旅行社企业纾困资金补助
(一)计分排名。综合2019---2021年容纳就业人数、年度营业收入(不含出售固定资产收入,以审计报告为准)、接待游客人次数(包括国内组织人次数、国内接待人次数、入境组织人次数、入境接付人迄行社(指由广东省文化和旅)的4A等级旅行社)数量等指标,加权计分(见下)。
1.2019—2021年度容纳就业人数(占50%)。
2.2019—2021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占40%)。
3.2019—2021年度接待游客人数(占10%)。
2019、2020、2021年得分分别占总得分的50%、30%、20%。被评定为4A旅行社的,按2019、2020、2021年三年平均得分的10%予以加分。总得分排名相同的,按2021年度容纳就业人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名。
(二)条件要求。各旅行社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黑名单,无重大服务质量有效投诉;2019年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和文旅部门行政罚款以上处罚案件;2019及以前年度成立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各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对旅行社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广东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纾困资金补助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已评定为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2022年已享受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再重复补助;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含有纳入资金补助的4A级以上景区的,度假区运营单位不再重复补助)。
(二)经营主体为非行政机关或一类公益事业单位。
(三)近三年正常营业(因疫情等临时停业除外)。
(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严重不良社会舆情事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
7月20日下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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