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番禺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园区工作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量:344 收藏
对成功建立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的单位,资助3万元。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间申请建立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的单位。
1. 番禺区知识产权项目资助申请表。
2. 办公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3. 申报单位组织架构、专职人员学历证书。
4. 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工作站工作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1)宣传知识产权政策和业务动态,线下和线上平台连续性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业务。为园区企业举办知识产权业务培训3次;引导园区企业参加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知识产权培训。
(2)掌握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情况,指导成员单位解决知识产权发展存在的问题。
(3)商标注册:指导园区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引导园区企业通过马德里途径注册国际商标;引导有实际需求的园区企业申请驰名商标保护。
(4)专利申请:指导园区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引导园区企业开展PCT途径申请专利和海外专利;
(5)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一是指导园区企业运用商标战略,进行专利、商标保护和维权。二是引导园区企业利用商标、专利进行质押融资和交易。三是引导园区企业申请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奖项并申请各级财政资助。四是引导园区企业或行业组织承办国家、省和市级知识产权运营项目,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6. 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本年度的项目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一)提交申请
1.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番禺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wsbs.panyu.gov.cn/ApprWindowIntegration/或微信扫二维码:
查看申报通知,按照相关事项链接,提交申请事项预审。
2.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版权局对相关事项在平台预审通过后,经办人根据要求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2-67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对预审未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版权局通知经办人修改材料。
3.申报单位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2-67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经现场审查需补正材料的,综合窗口应当一次告知经办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受理审核
受理单位对材料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短信方式回复经办人审核结果(区版权局受理著作权资助项目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粤字号农业品牌项目的申请,其他项目由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
(三)资金拨付
1.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整理汇总已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对资助项目审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受理单位对在公示期间受到的异议调查处理。
2.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将年度资助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于2023年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