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增城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量:349 收藏
(一)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每项一次性资助30万元;主导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每项一次性资助10万元;主导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每项一次性资助8万元;主导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每项一次性资助5万元;主导团体标准制订的每项一次性资助2万元。团体标准适用范围不包括我区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二)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一次性资助20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一次性资助15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一次性资助10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一次性资助5万元;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一次性资助3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三)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一次性资助15万元,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一次性资助8万元,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一次性资助6万元。
(四)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每项一次性资助2000元。
(五)承办在广州举办的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资助额度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六)对符合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级3万元、省级2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
(七)对符合对标达标条件的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一)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主导团体标准的制订;
(二)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三)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四)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不包括复审项目);
(五)承办在广州市举办的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和重要学术研讨会等;
(六)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经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确认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且该企业标准在实际生产销售中有执行;
(七)开展企业对标达标行动,对标达标成果在“全国对标达标信息服务平台”发布。
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省属或中央驻穗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除外)开展标准化工作,符合本办法所列资助范围的,可依据本办法申请专项资金。
(一)基本材料
1.广州市增城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2.企业出具的项目绩效情况自评报告;
3.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现场核查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标准发布正式文本。
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团体标准发布通知公告、已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和在“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1年以上的证明,以及2家以上企业采用并自我声明公开,或在产品、服务上对外明示的证明材料。
2.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项目申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文件。
3.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示范(试点)验收材料。
4.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申报: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5.承办在广州举办的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申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申报:提交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确认为“领跑者”的文件及企业标准在实际生产销售中执行的证明材料。
同一企业多个产品或服务标准出现在同一个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属同种产品或服务标准,只计为一种。
7.对标达标成果申报:可在“全国对标达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到对标达标结果。
于2022 年7 月31 日前
请各申请资助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赖钱英,电话:82630710,邮箱:lqy@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