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工业扩能增产奖励
发布时间:2022-05-30 浏览量:382 收藏
(一)方向一 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工业投资项目纳入统计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1 亿元(含)-5 亿元的,奖励 10 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 亿元(含)以上的,奖励 20 万元。
(二)方向二 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
对 2022 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一)共性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个性条件
方向一 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1.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南沙区内,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2.项目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1 亿元(含)以上,且须按规定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方向二 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
申报单位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2022 年度实现从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含新投产、转专业)。
(一)方向一 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胶装,一式两份。
1.封面(附件 1);
2.促进工业扩能增产奖励申请表(附件 2);
3.申报承诺书(附件 3);
4.营业执照;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7.2022 年 12 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表 206)。
(二)方向二 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
本专题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兑现,企业无需提交申请,由南沙区工信局联合南沙区统计局核实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拨付兑现。
(一)方向一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2023 年 2月 17 日。其中企业须在 2 月 13 日 24:00 前完成网上提交,在 2 月17 日前将盖章纸质申报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方向二按照“明确一批,兑现一批”方式开展兑现。南沙区工信局在 2023 年 4 月完成全部兑现工作。
(一)企业申报。
申 报 单 位 登 录 南 沙 区 企 业 综 合 服 务 平 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将填写好的整套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申请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须与系统上传的材料一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和审定。
南沙区工信局会区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步奖补方案,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
(三)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南沙区工信局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信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20-3905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