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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量:81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5-20/2022-06-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干细胞命运调控及机理、干细胞与器官的发生和衰老、器官的原位再生及其机理、复杂器官制造与功能重塑、基于干细胞的疾病模型等5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28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7.82亿元。同时,拟支持12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6000万元,每个项目500万元。

  二、“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生物大分子与生命活动维持及调控关系等方面的基本科学原理,标准微生物组及其与宿主/环境作用对生命活动影响的原理与机制,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组学等方向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28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6.87亿元。同时,拟支持12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6000万元,每个项目500万元。

  三、“物态调控”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电子物态调控、拓扑物态调控、人工微结构物态调控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31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8.12亿元。同时,拟支持10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5000万元,每个项目500万元。

  四、“催化科学”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催化基础与前沿交叉、催化剂创制、催化原位动态表征与模拟、可再生能源转化与存储的催化科学、化石资源转化的催化科学、环境友好与碳循环的催化科学等6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26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6.5亿元。同时,拟支持14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7000万元,每个项目500万元。

  五、“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人工基因组合成与高版本底盘细胞、人工元器件与基因回路、特定功能的合成生物系统等3个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8个项目,其中包括2个部市联动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1.46亿元。同时,拟支持10个青年科学家项目,其中包括4个部市联动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4000万元,每个项目400万元。

  六、“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器官发育与稳态编程及其代谢调节、营养与环境对器官发育和稳态的调节机制等2个重点任务部署项目,拟支持8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2.34亿元。同时,拟支持7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2800万元,每个项目400万元。

  七、“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以下8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1.地球宜居性演化的关键因素;2.地球圈层分异及其相互作用对地球宜居性的控制作用;3.地球系统科学观测与研究的大数据集成与信息智能化;4.全球变化基础数据采集、集成、挖掘、同化研究与综合数据平台研发;5.全球变化特征、机理与关键过程研究;6.全球/区域海陆气耦合模式、地球系统与区域地球系统模式优化与大数据分析方法研究;7.全球变化影响评估和风险预估;8.全球变化适应理论与技术研究。2022年度指南拟支持31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6.7亿元。同时,拟支持10个青年科学家项目(任务1、2共支持5项,任务5、7、8共支持5项),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4000万元,每个项目400万元。

  八、“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空间引力波探测、原初引力波探测、脉冲星测时阵列引力波探测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14个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3.4亿元。同时,拟支持2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1000万元,每个项目500万元。

  九、“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

  2022年度指南围绕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的数学基础,科学与工程计算方法,复杂系统的分析、优化、博弈与调控,计算机数学理论与算法,基础数学重大前沿问题研究等5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拟支持26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3.28亿元。同时,拟支持30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9000万元,每个项目3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0)。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6:00

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6月23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1)“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99,88225123

  (2)“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

  (3)“物态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4)“催化科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5)“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23,010-88225178

  (6)“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

  (7)“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225

  (8)“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

  (9)“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