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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

发布时间:2022-04-24 浏览量:3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4-21/2022-05-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天河区软件业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2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5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亿元奖励。其中,新落户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天河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8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亿元。

  天河区新增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奖励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天河区软件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营业收入每增长1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不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天河区软件产业贡献人才奖励

  营业收入每增长1亿元给予1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产业人才奖励由企业自行确定名单,按其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3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 30%。

  天河区电信企业扩大业务规模奖励

  方向一:电信业务总量增长

  对上年度电信业务总量增长50亿元以上的电信业企业,电信业务总量增速达到10%给予5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增速达到20%给予10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增速达到30%给予15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增速40%(含)以上给予20个人才奖励名额。

  方向二:对区经济发展贡献

  根据辖内电信业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排名﹐排名第1的给予20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每相差一个名次递减2个名额,最低为第6名给予10个名额。

  说明:如企业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方向条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名额。

  天河区数字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支持

  1.按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资金的50%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范围内的示范项目,按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资金的80%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天河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按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资金的50%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天河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1.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含)至10亿元且年增长率为正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的 100%、50%、50%奖励。

  2.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含)至20亿元且年增长率为正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0%、100%、50%奖励。

  3.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含)以上且年增长率为正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0%、100%、100%奖励。

  注:奖励定档标准―—企业落户天河区后,以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1年)的工业总产值进行定档,之后不再进行奖励档次调整。

  4.企业同时满足两个或以上奖励档次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5.按照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分别给予对应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一定比例的奖励,三年累计不超过1亿元。

  6.本政策与“支持工业‘强链’‘补链’企业落户”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天河区支持工业“强链”“补链”企业落户奖励

  1.2021年度全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含)以上且年增长率为正的,给予当年区经济发展贡献50%的奖励。

  2.2021年度全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含)至5亿元且年增长率为正的,给予当年区经济发展贡献100%的奖励。

  注:奖励定档标准―—企业落户天河区后,以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1年)的工业总产值进行定档,之后不再进行奖励档次调整。

  3.企业同时满足以上两个奖励档次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4.按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本政策与“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落户”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天河区工业产值增长奖励

  1.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0 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4%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每增长2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资金。

  2.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含)至20亿元且同比增长6%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每增长2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资金。

  3.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含)至5亿元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每增长2000 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资金。

  4.企业同时满足两个或以上奖励档次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5.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天河区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1.对工业企业首次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2.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奖励。

  天河区工业产值贡献人才奖励

  1.2021年度企业工业总产值较2020年度每增长2亿元可获得1个人才奖励名额,每家企业最多可获得不超过10个人才奖励名额。

  2.按其个人2021年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30%予以奖励,每人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30%。

  天河区支持租赁和购置办公场地奖励

  1.对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3亿元(含)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场地设在本区),按照企业2021年度在本区实际租赁场地给予20%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2021年度购置办公用房作为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给予购房金额2%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企业同时满足以上两个奖励档次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天河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

  1 .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同比增长200万元以上的,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3%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上年度经相关程序认定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的,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奖励,累计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奖励。

  天河区支持初创企业集聚发展

  1.按照2021年度实际租用孵化面积给予在孵企业场租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入驻的孵化器获得的“天河优创”一、二、三等次进行划分,分别给予每平方米每月30元、20元、10元补贴。

  2.每个孵化器扶持总名额最多不超过10家企业,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0平方米,每家企业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24个月。

  3.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的租赁时间算起,月租未超过补贴金额的补贴费用以实际月租为准。

  天河区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奖励

  1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金奖励。

  天河区获得风险投资奖励

  1.按上年度实际到账的风险投资总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天河高新区范围内企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天河区鼓励龙头企业或研究机构开放应用场景创新生态

  1.区域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应用平台按市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参与构建产业协同创新生态的企业,按每件适配产品补贴1万元(同一产品适配不同平台、不同版本只按一件产品补贴),每位认证人才补贴5000元,每家公司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天河区鼓励创新载体绩效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

  对“天河优创”评定为一、二、三等次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评定为一、二、三等次的众创空间运菅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评“天河优创”特色榜单的创新载体,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同一运营机构每年度所获该条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天河区支持创新创业赛事承办

  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10万;省级创新创业赛事7.5万;市级创新创业赛事5万。

  天河区支持龙头企业创新活动举办

  按实际活动费用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天河区软件业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19年1月1日后新落户天河区;

  3.落户后第一、二、三年度1-11月累计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增长20%以上。

  天河区新增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上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

  天河区软件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已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上年度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1000万元及以上。

  天河区软件产业贡献人才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已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上年度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1亿元及以上。

  天河区电信企业扩大业务规模奖励

  1.上年度电信业务总量增长50亿元以上,或对天河区经济发展贡献排名前6的电信业企业;

  2.在天河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独立法人核算) ;

  3.统计关系及税务登记地在天河区,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天河区数字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支持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视同独立法人核算的企业)。

  2.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和科技部门立项资助或奖励,并于上年度通过验收的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企业需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是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主体。

  3.项目所属领域为5G、区块链、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

  天河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视同独立法人核算的企业)。

  2.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和科技部门立项资助或奖励,并于上年度( 2021年度)通过验收的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企业需为项目承担单位,是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主体。

  3.项目所属领域为在天河区辖内建设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天河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企业所属产业领域为天河区重点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卫星导航、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天河区新迁入并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1年度)的工业总产值超过5亿元(含)。

  4.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天河区支持工业“强链”“补链”企业落户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企业所属产业领域为对天河区重点产业链形成支撑补充的智能传感设备、5G通讯模块、卫星导航及定位模块、高精度测绘终端、智慧农业高端装备、路测感知设备等领域。

  3.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天河区新迁入并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1年度)的工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含)。

  4.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天河区工业产值增长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且同比增长4%以上的,工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的,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天河区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项目公告受理截止日期,成功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

  3.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天河区工业产值贡献人才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2021年度企业工业总产值较2020年度增长2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天河区支持租赁和购置办公场地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工业企业。

  2.申报租金补贴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3亿元及以上,且 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相比2020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

  3.申报租金补贴的工业企业,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场地须设在本区,并且 2021年度企业在本区实际租赁办公场地。

  4.中报购房补贴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且 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相比2020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

  5.申报购房补贴的工业企业,不动产权证书的获得日期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之间。

  6.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7.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天河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纳入规模以上企业R&D统计。

  3.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同比增长 2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经相关程序认定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或申报单位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4.企业经核定的R&D投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享受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的数据为准。

  天河区支持初创企业集聚发展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注册地在“天河优创”上榜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对其2021年度实际租用孵化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进行补贴。(在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参照《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中在孵企业的定义)

  2.为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的科技企业,或2021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2019-2021年三年内累计获得银行贷款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的货币投融资金额达200万元以上,以资金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天河区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21年度广州天英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天河区获得风险投资奖励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21年度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以上,以投资金额实际到账日期为准。投资方须在相关部门备案。

  天河区鼓励龙头企业或研究机构开放应用场景创新生态

  (一)申请区域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应用平台(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产业创新中心的运营机构为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创新方向定位于获取未来产业竞争新优势的某一特定产业技术领域。

  3.产业创新中心在天河区实际运作,产业创新中心运营机构在上年度获得广州市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且该运营机构或其协议共建单位需与广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申请参与构建产业协同创新生态的企业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不属于该产业创新中心的运营机构或其协议共建单位。

  2.企业的产品或人才上年度获得在天河区实际运作的产业创新中心相关技术领域资质认证,且该产业创新中心运营机构或其协议共建单位需与广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天河区鼓励创新载体绩效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运营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上年度被“天河优创”评定为一、二、三等次,或运营的创新载体上年度获评“天河优创”特色榜单。同一运营机构每年度所获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天河区支持创新创业赛事承办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天河区内完成由国家、省、市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含行业赛和区域赛)的承办工作,且向天英汇年度总决赛推荐10个以上项目的天河企业。

  天河区支持龙头企业创新活动举办

  1.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

  3.举办活动纳入广州国际创新节系列活动。

申报限制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请或多头申报支持。

  (二)获支持对象应为天河区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企业和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操作细则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支持年度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有处罚、失信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或处于立案阶段的、涉及传销、非法集资等情况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31日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注册成功后点击【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事项页面,搜索选择所报项目进行线上申报。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核,请在平台上及时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