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专利转化促进项目
发布时间:2022-04-12 浏览量:305 收藏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每个方向各立项1项,每个立项项目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一、申报主体
广州市范围内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专利价值研究经验,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所必须的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设施,有5名以上从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专职人员。
(三)申报主体具有批量(万件以上)专利价值评估的项目经验或专利价值分级分类评价研究经验的优先。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申报主体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承担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1.2022年度专利转化促进项目申报书(盖章)。
2.项目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材料。
4.银行开户材料。
即日起至2022年5月7日(星期六)17:00时截止
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和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8B01房,地铁一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联系电话:81309319、81303421、8130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