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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增城区稳定工业经济运行专项奖补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量:2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17/2022-04-15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夜间补产奖补。根据2021年有序用电计划,企业积极利用夜间补产的,按企业夜间补产实现增加值的1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累计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该资金企业可用于补助员工。

  (二)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奖补。对2021年小微企业增加订单,或小微企业搬迁或新注册进入村社带动乡村发展等情形,并对地方做出经济贡献的,给予以下奖补:

  1.小微企业9-11月合计订单结算额高于6-8月合计订单结算额10%以上的,按高出部分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2.小微企业9-11月搬迁或新注册进入村社带动乡村发展的,按2021年新增订单结算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12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或在我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一个支持方向。在资金申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记录为0。

  (一)申报夜间补产奖补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21年9月份及第四季度期间企业参与过错峰用电,有在用电谷段时间安排补产。

  2.企业有夜间补产的当月完成产值不低于上月产值,2021年完成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保持正增长。

  3.企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两高”行业项目。

  (二)申报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奖补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规模以下企业。

  2.2021年应对地方做出产值税收经济贡献。

  3.2021年9-11月合计订单结算额高于6-8月合计订单结算额额10%以上。


申报材料

  (一)申报夜间补产奖补的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封面和目录。

  2.《增城区稳定工业经济运行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1年度财务报表。

  5.2021年1-8月、1-9月、1-10月、1-11月、1-12月(有夜间补产月份)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6.企业错峰用电日期排产计划。

  7.2021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等各月全时段用电量和谷段用电量。

  8.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二)申报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奖补的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封面和目录。

  2.《增城区稳定工业经济运行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1年1-5月、1-8月、1-11月财务报表,2021年度财务报表。

  5.2021年5月、8月、11月纳税申报表。

  6.2021年1-5月、1-8月、1-11月工业企业调查表。

  7.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申报时间

       于4月15日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2752560